| 主 |
旨: |
檢送「114學年度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申請計畫」1份,請貴校鼓勵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,請查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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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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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據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管理要點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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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申請及審查程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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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申請人限就讀於雲林縣護理人才培育策略聯盟學校(以下稱培育學校),請依本計畫內所附之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申請表備妥申請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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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受理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止,以郵戳日期為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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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請培育學校協助將校內申請人資料統一寄至雲林縣衛生局醫政科(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)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雲林縣護理公費生申請資料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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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旨案計畫刊載於雲林縣衛生局官網/公佈欄/公告,請自行下載參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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