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: 檢送 本會「學校護理人員專業能力認證辦法」乙份,敬請轉知所屬學校,踴躍參與,詳如附件。
明:
一、 本會為確保學校護理之健康照護品質,並深化學校護理之專科化,特修定「中華民國學校衛生護理學會學校護理人員專業能力認證辦法」,業已公布於本會網站,自即日起生效。
二、 115年度欲申請學校護理人員專業能力認證者,請依據新辦法辦理認證事宜,並於民國115年8月01到9月30日將所需之證件資料電子檔連同繳款單據掃描檔,寄至17771938s@acshn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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