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|
旨: |
110年度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以及社區精神衛生護理能力鑑定停止辦理,敬請周知貴屬護理同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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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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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因應疫情嚴峻,且配合衛福部相關政策,今年度「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考試」與「社區精神衛生護理能力鑑定考試」停止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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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原訂考試報名作業即刻停止報名;已完成報名者將個別通知辦理退費、退報名資料手續;已繳費但未遞送報名資料者,請與本會聯繫,以進行退費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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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109年已通過精神衛生護理師認證筆試/社區精神衛生護理能力鑑定筆試考試者,其筆試及格之效期展延一年至明年(民國111年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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