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: 檢送本院護理系學生獎助學金作業辦法,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,請查照。
明:
一、 為培養優秀護理系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,投入本院護理
職場,特提供護理系學生獎助學金,敬請貴校公告護理系
學生周知並鼓勵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
二、 申請條件:
(一)學業平均成績70分(含)以上,且各科及格。
(二)實習平均成績75分(含)以上,且各科70分以上。
(三)操行成績75分(含)以上,且無警告以上處分記錄。
(四)另具護理師證照、原住民身份或中低收入證明者為
優先錄取。
三、 獎助額度及年限:依獎助條件各項成績之基準核發,每學
期5~6萬。
四、 領取獎助學金者畢業後至本院報到服務,服務年限依實際
受領獎助之學期數計算,一學期服務六個月計算(不含培
訓期3個月)。
五、 申請方法:備齊「護理公費生獎助學金申請表」、「獎助
學金合約書」、「成績單正本」,等文件後,向校方經辦
單位提出申請,審核通過造冊送交本院。
六、 隨函檢附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長庚醫院護理科系學生獎助學
金海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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