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|
明: |
|
|
一、 |
為培養優秀護理系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,投入本院護理職場,特提供護理系學生獎助學金,敬請 貴校公告護理系學生周知並鼓勵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 |
|
二、 |
申請條件: |
|
|
1.操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八十分以上。 |
|
|
2.學業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須在八十分以上。 |
|
|
3.實習成績八十分以上。 |
|
|
4.能確實遵守應盡義務者。 |
|
|
5.清寒學生、原住民學生符合上列條件者優先錄取。 |
|
三、 |
獎助額度及年限:依獎助條件各項成績之基準核發,每學期15萬元新台幣。 |
|
四、 |
領取獎助學金者畢業後至本院報到服務,服務年限依實際受領獎助之年度數計算,一年服務十二個月計算(不含培訓期3個月)。 |
|
五、 |
申請方法:備齊獎助學金申請表、自傳(含自我介紹及護理生涯規劃、護理系(科)獎助學金服務契約書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前一學年成績影本等文件後,向校方經辦單位提出申請,審核通過造冊送交本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