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: 檢送本院修正後「護理職類學生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要點」,請惠予協助公告學生周知,請查照。
明:
一、 本院使獎助學金相關規範更臻明確,爰修正相關要點。
二、 本次修正重點包含:評選規則、權利義務之成績標準、資格與金額之申請資格成績、新增申請期限及原則,以及服務契約書等事項之調整,請依修正後要點辦理並協助公告轉知學生。
三、 修正後獎助學金實施要點如附件一。
四、 修正後獎助學金海報如附件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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