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 |
旨: |
函送本院「優秀護理及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學生獎助學金作業規定」,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護理學生,請查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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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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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配合教育部推動「產學攜手合作計畫」護理類專班,本院修定旨揭規定,除提供學生最後一學年獎助學金,鼓勵五專四年級學生於畢業後升讀計畫內各公私立學校二技進修部,於就學期間採四二一教學模式並於本院任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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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每年獎助名額計六十名,獎助金額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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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優秀護理獎助學金:護理系(科)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,最高可獲新臺幣14萬元獎助金(以下幣制同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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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學生獎助學金:五專四年級及五年級學業期間,每學期每名學生可獲得2萬元獎助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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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申請程序:符合申請資格及條件者,應檢附本作業規定要求之應備文件,經就讀之系(科)用印證明後,請提早於114年11月30日前(以郵戳為憑)郵寄至本院護理部審查,逾期不予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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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如對申請作業有疑問,可逕洽本院護理部呂旻瑾督導長(02-87923311#17507)詢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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