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: 為培育優秀護理專業人才,本院辦理「護理產學合作獎助金執行計畫」乙案,鼓勵貴校護理科(系)優秀學生申請,請查照。
明:
一、 獎補助對象: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公私立五專在校五年級學生、二技二年級學生。
二、 申請條件:
(一)有經濟輔助需求者(學校審查證明)。
(二)在學操行成績平均為甲等或80分以上。
(三)在學各學科成績均為及格且總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。
(四)在學實習成績列為參考項目。
(五)能確實遵守獎助後應行履約義務者。
三、 計畫員額及獎助金額:
(一)計畫員額:每年具護理師證照者2名,未具護理師證照者2名,共4名。
(二)生活獎學金:具護理師證照者每名學生每學年20萬,未具護理師證照者每名學生每學年16萬。
四、 相關申請方式及履約義務如附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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